2005/08/26

【牢騷】從今以後,請自求多福


摔死玻璃娃 助人同學重賠333萬,節錄至民視

5年前,一名玻璃娃娃孩童,在由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途中,因為天雨路滑,摔倒跌落,送醫不治。
一審原來判決,玻璃娃娃家長敗訴。二審判決大逆轉,好心幫忙的陳姓同學,法官認為他沒有量力而為,隨便自告奮勇照顧殘障人士,因此,重判學校與陳同學要賠償333萬。


以後大家真的都要自求多福,最好是不要有任何的意外,否則大概不會有人願意伸出援手,因為每個人都要「量力之後才能為之」,等到「量」完,不是問題已經解決,就是問題也解決不了了吧。不然熱心助人的朋友,最好隨身帶著幾份切結書,如果遇到有人需要幫助時,就趕快讓他簽下切結書:「如果因為甲方(幫助者)能力不足造成的損害,乙方(被幫助者)一律不予追究」,等他簽完之後才能放心幫忙吧,至少也能保護自己。但是對方昏迷怎麼辦呢?所以我說:從今以後,請自求多福!


看看別人的意見:
RichyLi.com--心都碎了,真的
上班族投資理財--玻璃娃娃事件的民事賠償責任,PJHuang至少提出了一個可行的solution,比我的切結書有效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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